日前,我校章程经重庆市教委正式核准,并对外发布,这是我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标志着我校在推进依法治校和现代化大学制度建设上开启了新篇章。当前,要以章程实施为契机,全面保证章程的“着陆落地”,助推学校内涵发展、提档升级,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夯实章程实施认识基础。由于大学章程建设在我国起步相对滞后,学校教师和学生对章程了解、理解偏少,学校将在校内外开展广泛宣传学习活动。一方面,尽快印发章程,通过举办专题辅导、权威解读、主题学习等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辅以互联网和学校微博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向本校及社会宣传章程。另一方面,通过学习、交流和讨论加深全校师生员工对依法治校及大学章程建设重要性认识,帮助师生员工深入了解章程的制定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逐步提高师生的章程意识,为章程实施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开展规章清理,完善章程实施体制机制。大学章程贯彻实施关键是要严格依据章程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治校办学,真正实现“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逐步推动章程从静态的制度规范向动态的结构治理过渡。根据法制统一的原则,学校建立规章制度的审查和清理制度,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审查、清理及汇编,确保学校规章制度与学校章程从原则层面到操作层面的有机衔接,形成与学校章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着力监督检查,保障章程实施落到实处。一是健全监督机制,成立校内监督机构工作小组,加强章程具体实施效果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维护章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及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加强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提高全校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学校建设,督促学校发展能力。三是保障信息公开,健全学校权益救助及纠纷解决机制,对违反章程的管理行为和办学活动进行追究问责,切实维护全校师生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四)突出“四个地位”,助推学校内涵发展。充分发挥章程作用、体现章程内容,以“四个地位”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一是突出学校主体地位,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提供可行的自治方案。二是突出学者的核心地位,保障学术自由发展,构建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权利运行机制,真正实现教授治学。三是突出学院重心地位,强调学院办学积极性,优化学校的管理结构和模式,保障学院等教学科研机构拥有更大自主权,充分发挥学院主体作用。四是突出学生中心地位,贯彻以生为本理念,充分实现章程“制度育人”功能。
(五)深化综合改革,增添学校发展动力。大学章程是规范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也是破解改革难题、突破发展瓶颈的客观要求。学校要抓住国家层面及学校层面“十三五”规划的良机,学习成功的改革经验,将贯彻实施学校章程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具体化、发展路径务实化、发展特色鲜明化、管理模式科学化”的改革要求,以综合改革为动力推进章程贯彻实施,以章程贯彻实施为切入点深化综合改革,着力突破当前制约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根据学校发展目标任务,立足于特色化办学格局,大胆探索创新,不断巩固有利于学校发展的政策及制度,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